摘要
我国在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一直以积极的姿态来促进中国会计的国际化,并且抓住一切时机和机会,适时有效地推进我国会计的国际化进程。在会计标准的具体制定方面,早在1992年财政部就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拉开了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序幕;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本文试就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以下简称第4号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以下简称IAS16)在重要的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借以揭示我国在促进会计的国际协调化方面所作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