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规范职工薪酬核算准则的必要性
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国家统计局1990年1月1日以国家统计局第一号令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它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隋况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该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为规范企业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为了与国际会计陨例趋同,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职工薪酬》、《企业年金基金》、《股利支付》等项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