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弟陈某与梁某同居了6年,但一直未领结婚证。同居期间,家里按当地习俗订婚送彩礼,花了不少钱。最近,梁某提出分手,我弟为挽回这段“爱情”,一时冲动,限制了梁某的自由,提出若女友坚持分手,须支付“分手费”10000元,并勒令梁某打电话向家里要钱。在梁某父母同意后,又将数额增加到20000元,40多个小时后,梁某的朋友报案,梁某被搭救,我弟则被公安民警抓获。请问:绑架“爱情”,构成了绑架罪,还是非法拘禁罪?
出处
《法庭内外》
2007年第3期60-60,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