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FFA(Forward Freight Agreements)为远期运费协议,协议规定了具体的航线、价格、数量、价格日期、交割价格计算方法等,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时点,收取或支付依据波罗的海的官方运费指数价格与合同约定价格的运费差额。现货市场是实货交易,而FFA交易的是纸货,即交易对象是纸面上的运费,它是一种运费的衍生物。FFA最早由Clarkson在1991年首次提出,先应用于干散货航线,以后又逐步扩大到油轮航线。
出处
《中国远洋航务》
2007年第3期48-49,共2页
China Ocean Shipp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