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10月16日,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原财务部部长陈利民因涉嫌挪用、贪污、受贿等罪,接受广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庭审。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01年8月至2005年7月案发,陈利民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5367万元、贪污公款1200多万元、挪用公款11.9亿元。一同接受法庭审理的还有南航集团原副总经理彭安发(涉嫌挪用公款)、原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总部负责人韩晓军(涉嫌单位行贿)。该案成为广州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受贿及挪用公款案件。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2007年第4期51-52,共2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