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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中如何科学规范行政机关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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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省在立法时十分重视科学合理规范行政权力问题。通过理论上的学习和探讨,对存在问题的分析研究,在规定行政机关行政权力时,特别注意坚持以下几条原则:1、法定依据。有上位规定的,一般不得增设行政权力,具体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没有上位法规定或确需增强行政权力的,必须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保障行政权的有效行使为“度”,防止和避免对私权的侵害。
出处 《海南人大》 2007年第1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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