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是由专业矫正工作人员和社会志愿者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矫正工作人员基本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抽调的监狱、劳教干警(以下简称抽调干警)构成。从监狱、劳教系统适当抽调干警到司法行政机关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成功经验已在开展社区矫正试点的地区被广泛推广。但抽调干警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目前各地尚无明确界定,这就给社区矫正一些具体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笔者作为一名抽调干警,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出处
《人民调解》
2007年第3期20-21,共2页
People's Med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