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而平息民事冲突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内容。要平息民事冲突、化解社会矛盾,必须重视社会教化,重视当事人双方的对话、交涉与和解,在重视单位协调作用的同时,发挥社会各种群体的协调、规劝功能,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重视民间调解,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强化仲裁制度,修改并完善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惟其如此,才能最终达到平息民事冲突、促进社会和谐之目的。
出处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1期19-21,共3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of Light Industr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