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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宁波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两年升一级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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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宁波市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文件,规范市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文件规定,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职务等级工资由3档12级组成,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社区体制改革后在社区工作的实际年限和相应的职务确定其职务工资等级,每满两年晋升一级。规定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职务等级工资,年度考核累计两年合格以上的,从次年的1月1日起,在本职务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级工资。
作者 周益平
出处 《社区》 2007年第01S期14-14,共1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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