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动物防疫法》规定“动物凭产地检疫证明出售、运输、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但从东海县近年来的实施情况看,目前生猪产地检疫率不足50%,牛、羊、家禽产地检疫率则更低,多用运输检疫取而代之。主要存在动物防疫和检疫脱钩,养殖和运输户对动物产地检疫重要性认识不足,图省事,不主动报检,收购屠宰部门不给予积极配合,动物检疫部门重点环节把关不够严格,监督执法部门对面广量大的动物产地检疫监督力不从心,有时难以到位等诸多问题,与国家的规定相差甚远。现就搞好动物防疫检疫联动,提高动物产地检疫率谈几点对策。
出处
《现代畜牧兽医》
2007年第2期29-29,共1页
Modern Journal of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