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以建科教[2007]29文件下发了“关于颁布《天津市再生水设计规范》的通知”。为使再生水工程设计做到技术先进、合理,保证再生水水质、保障供水安全,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和天津中水有限公司共同编制完成了《天津市再生水设计规范》(DB29—167—2007)。经市建委组织专家审定委员会审定,批准《天津市再生水设计规范》(DB29—167—2007)为天津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天津市住宅建设中水供水系统技术规定》(建科教[2003]1123号)自2007年3月1日起废止。
出处
《天津建设科技》
2007年第1期11-11,共1页
Tianjin Construc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