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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亟待配套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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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形成了以《政府采购法》、财政部的部门规章和各省市的地方政府规章为核心,以《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其他法律法规为补充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由于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起步较晚,现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仍然存在关键条款难以适用、配套法规跟进滞后、法律间关系缺乏协调等问题。
作者 雷炜
出处 《经济》 2007年第3期127-12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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