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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建设领域商业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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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原雨花台区城镇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张伟利用职务之便,两年内索取贿赂款人民币324万元、美金2500元。原南京市规划局河西处处长曹友楠利用职务之便,三年来索贿受贿共291万元。原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徐凯国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某公司贿赂款131万元,美元6000元,桑塔纳轿车—辆。 近年来南京市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可谓频频发生,如何治理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难题。
作者 傅阳 陈国洪
机构地区 南京市建委
出处 《金陵瞭望》 2007年第3期41-4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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