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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占集体山地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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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凤山县某村民问:1984年我组集体山林承包时,经集体议决,将100余亩山地留作组里的牛场,没有承包到户:2002年,本组村民龙某未经组集体同意,擅自开垦这块山地,并在上面种植林木.我组群众多次向县有关部门和乡政府反映,至今仍未得到解决。由于当初自留山证的核发程序不规范,都是由各户自己填写交村干部盖章,没有经集体复核,也没有发到农户手中,导致龙某家的自留山证注明其拥有该块山地的承包权.我组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出处 《乡镇论坛》 2007年第03S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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