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于1997年2月23日审议通过的《合伙企业法》,自1997年8月1日施行以来,对确立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规范合伙企业的设立与经营,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社会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而国外合伙企业立法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这些都要求对现行的合伙企业法加以修改完善。2006年4月,全国人大财经委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
出处
《民主》
2007年第2期20-22,共3页
Democracy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