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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实现四个转变抓好五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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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湖南政法综治工作要努力实现四个转变、抓好五项工作。四个转变,即在工作标准上由维护社会稳定向促进社会和谐转变,在工作方式上由加强防范控制向加强社会管理转变,在执法取向上由就案办案向案结事了转变,在政绩评价上由上级和领导认可向人民群众满意转变。五项工作,即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有效遏制、预防和减少刑事犯罪,
作者 湘伟
出处 《长安》 2007年第3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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