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日偶然浏览一家网站新闻中心,惊见一则社会新闻:《XX省XX小学两名小学生迟到受批评喝农药自杀》。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一名小学生上学迟到了,班主任便不让他进教室。于是,小男孩就到校外玩了一天,这下班主任更火了,第二天,就更不让小男孩进教室了,小男孩又出去玩了一天。晚上,家长领着孩子去找班主任,想协调一下,结果被怒气冲冲的班主任赶了出来。就这样,小男孩一连几天呆在家里,不敢去上学。一天,家长要送孩子上学去,孩子在下楼的过程中,偷偷喝了农药,经抢救无效身亡。消息是否确实,笔者无从考证。然而,这则消息却引起了笔者对教师如何正确处理学生“迟到”问题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