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组成部分,也是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建设力度的加大,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利益主体出现了多元化格局。各类社会矛盾和焦点问题越来越多,信访工作的形势越来越严峻,面临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因此,如何把信访工作作为人大常委会做好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来看待,切实把信访工作和监督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发挥信访工作为常委会监督工作服务的作用,是我们需要积极实践和探索的重要课题。但是,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终点站”的提法,从运行的实践和相关法规的规定来看,是做不到的,也是不科学的,主要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