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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搞好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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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和全总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精神,把工会经费收缴纳入法制轨道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借助行政执法权力,改变长期以来工会经费收缴难的重大举措,各级工会要加大落实“一改三策”的力度,努力在“一人轨、二足额、三覆盖”上下功夫。从而达到两个人轨、两个到位(税务代收和财政直接划拨的全部入轨及收取额度足额到位);实现收支两条线,做实各级工会经费账户,树立工会大财务观,逐步形成工会财务管理的全覆盖。真正做到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工会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工会组织和职工队伍的团结统一,把“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落到实处。因此,我们一定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
作者 高凤平
机构地区 山西省总工会
出处 《中国工会财会》 2007年第3期8-8,共1页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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