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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 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地税机关统一代征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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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全总调整经费上缴办法以来,各级工会在推动各项工作发展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全总关于经费改革的决定,以及全总近年来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一系列文件,从各地区、各产业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逐步形成新的工会经费收缴格局,取得明显成效。许多省级工会都依法创造出了一批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吉林省总工会高度重视工会财务工作,把工会经费的收缴纳入整体工作的大局来考虑,积极改进和创新工会经费收缴方式,研究解决经费收缴中的难题。
出处 《中国工会财会》 2007年第3期58-58,共1页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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