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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安全不能以“罚”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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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今,有些部门或管理人员在做安全工作时只注重处罚而轻视管理,以“罚”代“管”。这种方式充分暴露了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低下,有百害而无一利:其一,以“罚”代“管”是一种懒惰的或者是图省事的安全管理方式。安全管理人员可以不做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可以不去调查研究、创新安全管理,可以不要其他部门协调认真抓制度落实,只要认为“不安全”,就给予处罚。
作者 许进
出处 《江苏安全生产》 2007年第3期27-2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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