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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发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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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设部近日出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于2007年3月1日施行。《办法》规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三个等级,各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与招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代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超出合同约定实施代理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出处 《广东建设信息》 2007年第2期38-38,共1页 Guangdong Construc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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