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食用农产品质量信息管理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我国深圳、上海在信息管理与激励机制建设方面的有关实践表明,我国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必须注重:发展具有公信力的社会认证机构;政府需要提供长期稳定可置信的政策标准;信息系统建设与政府部门之间职能整合相结合;以信息为手段以食品链为基础调控激励相关各方的行为;政府信息管理系统与企业信息追踪系统相结合;信息管理需要考虑各方的策略行为;政策效果检验与优化。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2007年第3期92-96,共5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湖北省教育厅十六大项目
项目编号:2003z075
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编号:0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