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末民初的县知事兼理司法制度一直受到学界的关注,近年来,更有学者从多角度对其进行探讨。但迄今为止,这段时期的县知事审判原件尚不多见,资料欠缺已经成为这一领域的研究瓶颈。像《塔景亭案牍》一类的清末民初县正印官的案牍文书,也就显得相当重要了。
出处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7年第2期70-81,共12页
Journal of The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近代司法判决书的整理与研究"(03BFX009)之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