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西省为提高全省的“防震”能力,明确建筑工程抗震鉴定的范围,非设防区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在改建、扩建前,要进行结构安全与抗震鉴定,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结构安全和抗震防灾能力。建筑工程抗震鉴定工作范围包括:对抗震设防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城市建筑物进行抗震性能普查、鉴定,搞好抗震加固:对病险水库、位于城镇上游或位置重要的水库、易燃易爆易泄漏有害物质的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除险加固;对非设防区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生命线工程、重点建设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在改建、扩建前进行结构安全与抗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