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位司法部长,戴鸿慈在清末司法改革过程中的经历和所扮演的角色值得认真梳理与研究。戴鸿慈任职法部期间,不仅主持了法部的转型工作,还领导了全国的司法改革。但是,戴对宪政知识和司法改革缺乏了解,致使他对改革缺乏自信与远见,并一度卷入与大理院的争权斗争中。在司法改革后期,他仍然主张由法部与大理院共同分掌死刑复核权,反映了他较为保守的改革观。以戴鸿慈个案来观察并检讨传统司法官员之知识转型,可见其重要性与艰巨性。
出处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18-23,共6页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4年重大研究项目"中国近现代司法改革研究"(项目批准号:04JJD820004)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