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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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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我国贫富差距的现状 1、贫富差距的拉升幅度过大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数字,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5,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高达50.0%,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经突破了合理的限度。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1978年,城市居民人均收入相当于农村收入的2.57倍。在改革开放初期,城乡收入差距趋于缩小。然而从1986年开始,城乡差距又开始扩大。2005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31。二是垄断性行业和非垄断性行业收入差距过大。由于某些行业的垄断地位,2000年,按大行业分类,最高收入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是最低收入行业的2.63倍。如果考虑到行业的制度外收入,差距还会更大一些。三是区域间收入差距过大。1980年,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相当于东部地区的76.5%和69.1%;1998年下降到65.1%和42.5%。
作者 苑世清
出处 《集团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07年第03S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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