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对主流文化选择的结果
我党历来十分重视道德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第四十二条,将“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国民的公德要求,“五爱”的公德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史上第一次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做出的规范。1987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四条将“五爱”的内容调整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分析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把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把“五爱”提升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并对家庭、职业、社会领域的道德规范进行了系统论述,比较系统地勾画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整体结构。2001年10月,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进一步概括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内容。
出处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07年第1期133-134,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