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5年11月1曰施行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将精神药品分为两类以来,市面上任何药店药品超市均可见到一些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的药物:如冬眠灵(氯丙嗪)、氯氮平、氟西汀等,有的甚至摆放在OTC(非处方药)柜台上开架出售。这些药品游离于特殊管理药品之外,而实际上药理作用和第一第二类精神药品相类似,大多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连续使用虽没有耐受性,但停药后却可发生焦虑和迟发性运动障碍,因而给使用不当者带来严重后果。本文从我国现今的药品分类体系入手,分析了精神药品的分类管理的现状,并提出了加强管理的对策。
出处
《海峡药学》
2007年第3期103-105,共3页
Strait Pharmaceut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