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权保障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而罪刑法定之人权保障的要义在于法律的专属性和明确性。空白罪状在刑法已将罪刑关系确定之后,指示参照其他法律法规来补充适用,并未违背刑事立法权只能由最高立法机关行使的民主、法治原则,并不妨碍人权的实现。罪刑法定之明确性是相对的明确,空白罪状之“空白”有明确的授权和范围界限,人们据此可预测自己的行为范围,知悉自己的权利界限,实现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21-25,共5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