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警察组织或个人进行绩效评估,是对警察组织及其成员工作产出的肯定与否定,也意味着评估结果可能对警察组织及其领导或成员的需求给予或剥夺。评估主体的多元化有利于利益与价值的均衡。为获得警察绩效的科学评估和结果,就必须构建起一个多元化的警察绩效评估体系,让警察产品的设计者、生产者、使用者及其利益相关者等,一起参加到评估体系中来,达成一种利益均衡的体系。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111-114,共4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