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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安排补休后,员工能否再要求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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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我所在单位由于工作忙,领导要求员工公休日加班。我本计划公休日去探望父母,但考虑到单位统一要求,并且以前单位每次加班都按工资的200%发加班费。如果不加班,领导不高兴,加班费也领不到。于是,我表示同意加班。加班过后,领导通知下周一全公司统一休息,作为对公if-日加班的补休。我父母听说后感到非常不满,认为我牺牲了公休日加班,公司应当按工资的200%发给加班费。请问,我能再要求加班费吗?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7年第02S期64-64,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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