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河南律师上书取消暂住证、律师宋成军上书要求审查养路费合法性,到广东律师上书质疑城乡同命不同价。律师上书,以其切中时弊以及对公众关注问题的横准把握引起了社会的普遍注意。律师。这一广泛接触社会各阶层井具备法律素莽的群体,正以积极的态势越来越多地加入到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中。那么。作为其中的一分子,律师是如何看待律师上书现象的?律师上书是否律师参政议政的积极尝试?律师群体作为一个新兴的社会阶层将如何自我振兴?本刊编辑部邀请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与新闻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部分律师,就这一现象的社会意义进行深层探讨。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7年第02X期7-10,共4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