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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前期中央司法复审体制的演变及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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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宋初在恢复唐、五代刑部、大理寺职能的基础上创立了审刑院制度,从而建立了专门复审全国上奏之疑难案件的中央司法复审体制。这一体制形成于宋初两朝,终结于神宗时的“元丰改制”。以审刑院为核心是这一时期中央司法复审体制的最大特点,它对北宋前期的皇、相权关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作者 祁琛云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215-218,共4页 See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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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23

  • 1杨仲良.《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四《太宗皇帝·听断》.《宋史资料萃编》第二辑,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本.
  • 2曾巩.《元丰类稿》卷四九《本朝政要策·刑法》,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 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淳化四年三月壬子.中华书局,1992年版.
  • 4张晋藩编著.《中国法制通史·宋代》,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551、312页.
  • 5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六六《刑考五》.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
  • 6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五之二九》,中华书局,1957年版.
  • 7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四之六》.中华书局,1957年版.
  • 8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0七.元丰三年八月己亥.
  • 9朱瑞熙.《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宋代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16.
  • 10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二,淳化二年八月己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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