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例]2006年7月的一天,王某同往常一样打算坐公交车去单位上班。他在离家不远的一个公交站台等公交车进站。一辆公交车驶了过来,却并没有停车,就直接开走了。王某又等了一会儿,见再没有车开来,且显然已错过了上班时间,于是就没有去上班。按单位规定,王某被扣除了80元工资。王某认为,自己被扣钱完全是因为公交车拒载造成的,要求公交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而公交公司则认为,当时车上人太多,非常拥挤,之所以到了站台没有停车主要是考虑到乘客的乘车安全,即使停车王某也不一定上得来,且王某等不到公交车完全可以想别的办法(比如乘出租车)去上班,但王某没有这样做,因此,王某的损失应由自己来承担。王某见赔偿要求遭到公交公司拒绝,于是将公交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公交公司赔偿自己被扣除的8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