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新课标的出台实施,新的音乐教育提出“音乐教学是教与学的交往、互动,师生双方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补充.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求得新的发现,从而达到共识、共享、共进,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因此在音乐教学中遵循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原则,建立一种师生交往、平等融洽、积极互动、共同发展新型师生关系是十分重要的。
出处
《职教论坛》
2006年第12X期51-52,共2页
Journal of Vocation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