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施素质教育”提出已有十多年,但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广泛而深入的落实,现实中“应试教育”现象仍旧十分严重。“义务教育法”的重新修订和颁布,再一次把“实施素质教育”提到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上。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对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具有不可推托的责任。进一步确立素质教育观,从学校管理的角度来说主要有三个要点:(1)以人为本观。这里强调的是:校长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师教学以学生为本,学校发展以社会和家长为本。
出处
《镇江社会科学》
2006年第6期57-58,共2页
Zhenjia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