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是促进中港两地经济融合的重要平台。内地和香港自2003年6月签署CEPA以来,为香港经济注入了新动力。作为一个开放及不断发展的自由贸易协议,特区政府与内地当局自CEPA首阶段於2004年7月7日全面实施後,不断磋商丰富CEPA的内容,分阶段加入更多有利营商的开放措施,为香港企业创造更多商机开拓内地市场。踏入2007年,标志着CEPA全面实施迈向第四年,正好为这个重要的经贸平台作出阶段性的总结及展望。
出处
《经济导报》
2007年第1期22-23,共2页
Economic week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