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宜宾市审计局试行审计项目限时制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近年来.宜宾市审计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试行项目限时审计制(除《审计法》和审计准则有明确规定的时限必须严格执行外.确定大型审计项目现场审计实施时间30天.小型审计项目现场审计实施时间20天),要求每个审计组必须遵守法定审计程序,并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到位.从而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作者 孙蓉
出处 《现代审计》 2007年第2期70-70,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