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 提高粮食合作社生存经营能力的对策建议
3.1 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3.1.1 明确粮食合作社的法人地位这方面工作已有一定进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4日审议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草案.草案首次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粮食合作礼是近两年出现的新生事物,在所有的农产品合作社中,力量最弱,还处在起步阶段.有些合作社没有财产和资金。建议降低粮食合作社的工商登记门槛,放宽条件。如放宽注册资金标准、减免登记费、验资费和工商管理费等。
出处
《粮食科技与经济》
2007年第2期8-10,19,共4页
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