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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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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1年12月13日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十一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三至五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1982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对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作了具体规定.同时成立了中央绿化委员会(1988年改名为全国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国土绿化工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率先垂范.年年带头参加植树,并对义务植树作出了重要指示。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响应,广泛参与.义务植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作者 贾治邦
机构地区 全国绿化委员会
出处 《国土绿化》 2007年第3期7-8,共2页 Land Gree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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