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坐落在浙江省温州市新城世纪广场南侧的温州科技馆,是该市规模宏大的一项文化基础设施,总投资1.6亿元人民币。然而,温州市审计局公布的科技馆审计结果表明,高投入并没有带来高质量,馆内的展品中存在着诸多质量问题。随后,温州市纪委、监察局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其背后隐藏的腐败案件很快浮出水面,科技馆原筹备办公室主任陈建新的违纪违法事实也随之被一一揭露。2006年8月31日,陈建新因收受他人贿赂总计38万元,私分国有资产14.74万余元,被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6年11月27日,陈建新被开除公职。
出处
《中国监察》
2007年第6期44-46,共3页
Supervis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