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民事检察监督若干问题的思考

Issues about Procuratorial Supervision in Civil Lawsuits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我国现行民事检察监督权运作中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方式进行事后监督。因此,检察院即使发现了在审判之前的民事行为和审判活动存在错误也无法及时进行监督,从而使这种监督形同虚设。为使检察机关具有广泛的法律监督权,真正发挥其监督作用,必须在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范围、方式以及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诉讼权利义务等方面,对检察监督制度做出具体设置。
作者 薛涛
机构地区 太原科技大学
出处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07年第3期81-84,共4页 Social Sciences Journal of Universities in Shanxi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4

  • 1赵许明.美国民事检察诉讼制度及其价值分析[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2,10(2):106-111. 被引量:13
  • 2谢怀〓.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民事诉讼法[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 3[匈]涅瓦伊,[匈]雷瓦伊 编著,刘家辉.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M]法律出版社,1983.
  • 4梁启明等.苏俄民事诉讼法典[M]法律出版社,1958.

共引文献158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