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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教学目标性质 强化课堂教学效果——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例 被引量:6

Specifying Teaching Object and Nature Strengthening Classroom Teaching Effect——A case study of the course of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Fundamental Knowledge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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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目标性质是“情感与态度”型的目标。在教学中,根据教学目标性质设计适合情感与态度学习的教学方法;制定评价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的标准。为此还必须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这样才能提高《基础》课的教学效果。
作者 吉菁
机构地区 山西财经大学
出处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07年第3期125-127,共3页 Social Sciences Journal of Universities in Shanxi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吴潜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性质、逻辑结构与特点.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29-29.
  • 2[美]R M 加涅 皮连生.学习的条件和教学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233-236.

共引文献25

同被引文献56

引证文献6

二级引证文献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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