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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自行申报为何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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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1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个税自行申报办法》,按照《办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也就是说,去年一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人,从今年1月1日起3个月内应该自行申报个税。
作者 居西宁
出处 《沪港经济》 2007年第4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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