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外资税收差异较大,既不公允,也不符合世贸组织惯例。两税合并是大势所趋,合并内容主要包括: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两税合并后的过渡期最长不宜超过5年;对内资企业工资实行据实全额扣除;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取消对公益性捐赠的比例限制。在过渡期制度安排下,并税对外企影响甚微,两税并轨已是箭在弦上。本文基于公平视角对两税合并问题进行经济学分析。
出处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2007年第2期91-93,共3页
Journal of Technical Economics &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