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税总局网站公布了由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下发的通知:2007年1月1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在原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倍,不排除个别地区调整力度更大一些的可能。对此信号,也有的另一解读则是,政府试图用增加“成本”的办法来控制房地产。也有人认为,开发商会将所增加的“成本”、损失的利润转嫁到房价上,由消费者承担,从而进一步抬高房价。无论如何,这一直接影响开发商利益的政策,必然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不促涨,则会促降。清算土地增值税,很可能是把双刃剑!
出处
《新经济》
2007年第3期45-49,共5页
New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