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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认为,给予陈瑞仁“司法史第一人”的头衔是成立的。因为他以权力小得多的检察官身份。在台湾第一次依法对最高权力进行了监督。这正是宪政意义上的权力制衡。以司法权制衡行政权。
出处 《学习之友》 2007年第2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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