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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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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内涵表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既是新农村建设的理想,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实践,既是目标与过程的统一,又是理想与现实的结合。切实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治安防范与控制工作,创建良好的农村社会治安环境,对于促进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围绕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内涵,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良好社会治安环境的原则,一要坚持依法治乡(村);二要坚持统筹推进;三要坚持做强主力;四要坚持城乡互动。在新农村建设中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一要全面规划农村平安建设进程;二要全面推广落实新时期“枫桥经验”;三要全面开展农村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四要全面构筑农村地区动态治安防控体系;五要全面变革农村警务运行机制。
作者 王海仁
机构地区 绍兴市公安局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07年第1期16-21,共6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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