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城市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计划研究过程中由N·扬诺斯基提出的一个概念。目前,关于生态城市尚没有一个公认的确切定义,但可以理解为:基本结构和功能符合生态学原理,经济高效、环境宜人、社会和谐,社会一经济一环境复合生态系统良性运行,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物质、能量、信息高度开放和高效利用,居民安居乐业的城市。具体来说,生态城市是一个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价值的综合性概念。它不仅涉及城市的自然生态系统,而且是一个以人为主导,以自然环境系统为依托,以资源流动为命脉的经济、社会、环境协调统一的复合系统。生态城市首先是绿色的城市,健全的绿地系统是生态城市存在的基本条件和客观保证。同时,生态城市更重要的标准在于人文生态的健全,在于人类社会和谐、健康地发展。以人为本是生态城市的基本要求,宜人居住是生态城市的基本性质和目标,社会和谐是生态城市主要特征,甚至可以说是生态城市实现自然生态良性运转,从而也是整个城市生态系统良性运行的基础。生态城市的价值取向是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
出处
《城市与减灾》
2007年第2期9-12,共4页
City and Disaster Reduction